佛山市禅城区教育收费公示栏(样本)(公办幼儿园类)
制作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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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单位:佛山市禅城区机关二幼 |
地址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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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级别:市一级 |
核准收费许可证号:粤费禅教幼9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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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 |
收费项目 |
计算单位 |
收费标准 |
收费依据 |
批准机关 |
收费说明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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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教费 |
保教费 |
元/人·月 |
780 |
禅发规统联[2013]41号 |
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、区教育局、区财政局 |
2013年8月1日前入园幼儿的保教费标准仍维持450元/人·月 |
各级幼儿园在寒暑假、周六、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,保教费可在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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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性收费 |
托管费 |
元/生·天 |
3 |
逢周一至周五17:30起计 |
自愿委托、按月收取、据实结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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伙食费 |
元/生·天 |
按实结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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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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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收费 |
体检费 |
元/生·次 |
按实结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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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用品 |
一次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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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活动费 |
元/生·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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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栏未列明的收费,学生有权拒缴。
二、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学习或生活用品、用具.
三、学校临时组织学生参加教学以外活动的临时收费应按实收取,多退少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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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价部门投诉电话:12358
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标价牌监制
收费单位监督电话:实际收费单位(幼儿园)公示的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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